|
|
关于安徽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的审议报告的审议意见书(2005年第4号) |
|
皖人常办[2005]39号
关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安徽省
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安徽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转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今年9月底前报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5年7月6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4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安徽省本级2004年
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桂建平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徽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审议意见如下:
一、审计工作报告有一定深度和针对性,客观地反映了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省审计厅按照《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自2005年元月至4月对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审计了9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开展了全省2003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管使用及国土资源部门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治淮项目和资金审计调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审计、淮河流域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审计。审计过程中,省审计厅认真负责,依法审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是一个比较好的报告。
二、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及单位认真落实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所确定的收支任务。省级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省政府高度重视2003年度的审计结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专门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此次审计发现,省本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省级收入预算不够准确,非部门预算占省级预算的比重较高,部分支出结转数额较大,部分项目支出在年初预算中未能细化,部分项目资金安排不够规范,有违规减免税收和下放税费减免、缓征审批权限等现象,少数部门预算意识不强,收支不实,管理薄弱,违法设立帐外帐等。四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管不规范,有的地方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随意减免、欠收土地出让金;部分治淮项目招标、补偿不规范,少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未兑现,甚至被侵占、挪用;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不够完整,有被挤占拖欠现象,没有做到应保尽保;2003年度淮河流域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在少数地方有虚报冒领、截留、改变补偿对象等问题。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的是制度不够完善,但最主要还是有些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管理松驰、监督不力、问责不严。
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整改力度
预算审计监督重在抓好整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带有很大的普遍性,甚至具有顽固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下大力气查找问题的原因,力求从体制上、机制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加以解决。整改情况请省政府于今年10月份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报告。
(一)对已揭露的问题要逐一查实,严肃财经纪律。对于因体制、机制不健全造成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健全财政财务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以防再犯;对于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对于私设小金库、帐外帐,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低价出让土地或者随意减免土地出让金,虚报冒领行蓄洪区补偿资金,违规发包水利工程,甚至将工程转交无资质单位承包并以大量现金支付等问题,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该补的补,该退的退,该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要一追到底,问责到人,惩处到位。
(二)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理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培训、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和预算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要严格奖惩制度,把财政预算管理与工作实绩评价、述职评议结合起来,促进各级各部门为人民管好钱用好钱。
(三)要强化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透明度。要整合现行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项目,逐步减少专项补助的比重,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增强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的能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从体制上、制度上研究改进意见,最大限度地杜绝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发挥财政预算监督职能,加大预算监督力度。省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本级预算、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结合当前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和完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小金库、帐外帐、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惩治各种会计违法行为,对编制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及随意变更预算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坚决制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