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革命烈士纪念塔
为了缅怀先烈、教育后代,1960年6月18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复金寨县人民委员会,同意兴建革命烈士塔,1964年10月15日破土动工,由安徽省建设厅设计院设计监造,1965年10月竣工。
塔高24米,钢筋水泥结构,气势雄伟磅礴,上方有刘伯承元帅题词“燎原星火”;下方有原红二十八军政委郭述申审定的革命烈士纪念碑文(大理石)。四周苍松翠柏,绿树成荫。烈士塔广场面积250平方米(长、宽50米),可容纳5000人,广场前为百米慢坡和台阶。每逢清明时节,各界人士上万人次列队塔前,敬献花圈,抚 慰英灵。 |